中国电镀网资讯:瓯海男子林某因涉嫌环境污染罪,被瓯海区检察院提起公诉。此前,他开了一家无证电镀加工作坊,雇人从事电镀作业,将未经处理的电镀废水直接排放到外面。
据介绍,这是今年《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出台以来,瓯海区检察院起诉的首例环境污染案。
林某今年42岁,瓯海区泽雅镇人。今年3月份,他在泽雅开了家电镀作坊。9月12日,环保、公安执法人员检查林某的电镀作坊时,发现这家作坊为无证经营。作坊的电镀废水直接排放到外面的坑里,没有经过处理,渗透到地下。经瓯海区环境监测站监测,该加工作坊排放的废水中含有六价铬等有毒物质,且含量均超出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的3倍以上。
9月29日,林某主动向公安机关投案,并如实供述其犯罪事实。经办检察官表示,犯罪嫌疑人林某违反国家规定,非法排放含重金属的污染物超过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3倍以上,严重污染环境,其行为已触犯法律规定,涉嫌污染环境罪。